——林宇轩对s市的第一印象是:她生活在一座非常大的城市里。第二印象则是:这里的生活节奏非常快。
林宇轩左胳膊被周一挎着,被她扯进s市的车水马龙里。她走起来总比他快两步,他不得不迈大了步子跟上她。
一座座高楼大厦掠过他的视野,街边的商铺放着流行口水歌,他一首也没听过。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一样步履匆匆,目不斜视,打着电话飞快和他们擦肩而过;男人女人都一样穿着时髦表情冷淡。他注视着他们,不禁心生怯意:s市是年轻人的城市,他在牢里浪费了十年,对这座城市而言却好像已经错过了一辈子。
林宇轩偏过头悄悄地看了一眼周一:她年轻、漂亮,走起路来高跟嗒嗒作响。他虔诚地向上望去,发现他的小姑娘脚踝竟然那么精巧,双腿像鹿一样有力修长。她胸脯饱满,腰身纤细,即使表情冷漠也会有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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